奖励政策
阜阳市临泉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临泉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临泉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1.对当年成功备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0.1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对达到规模以上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的科技服务机构,经绩效评价达到优秀、合格的,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上年度研发投入首次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0.1万元、0.2万元、0.3万元、0.4万元、0.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依据,对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予以不超过5万元支持(不重复享受)。
三、加大科技人才引育
4.加大对初创科技项目的投资力度,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携带核心技术落地临泉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推荐申报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以股权投资等形式,最高可投500万元。
四、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5.支持行业知名孵化机构、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或投资机构等牵头或参与,对标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建设符合临泉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加速器),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省级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备案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按照省级奖励金额2%配套。
7.对获批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8.对获批安徽省高等研究院项目立项的企业,按照企业首笔支付高校费用(实际转账支付凭证)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一次性最高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9.以场景应用牵引前沿科技领域技术迭代,对遴选上省级“十大标杆示范场景”的企业,按照省奖励金额2%配套。
六、加大科技成果奖励
10.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第一、二、三名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励。对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给予0.2万元的组织参赛补助。对获得省级科技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个人),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本政策由县科技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同类别奖励在同年度内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本文件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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