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秦皇岛市卢龙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强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县域创新科技跃升计划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冀科区〔2023〕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为激励县域科技创新积极性,引导县域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省、市级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对年度实现创新能力大幅跃升的县域给予奖励的资金。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在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中组织开展的考察学习、调查研究、业务辅导、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合作等,以及为此进行的政府购买服务。
二、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卢龙县的实际情况,围绕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的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及8个补充指标,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既要弥补短板,又要保持优势,把奖励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卢龙县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稳定持续提升。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开展科技金融、科技招商、考察学习、调查研究和业务辅导。紧紧围绕科技创新,提升创新能力,拓展创新方式开展考察学习、调查研究;针对创新能力提升,实现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县域企业家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
预算金额:2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二)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装配式建筑、绿色化工、钢铁、甘薯、酒葡萄等重点产业,加强产学研对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卢龙县产学研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开展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让京津等外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组织和支持重点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对取得成功的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每验收成功一个项目奖励5万-15万元。
预算金额:5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三)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提高企业进入后备库的质量和数量。对当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2万-5万元补贴。支持企业购买、申报发明专利,每成功授权一件补助1万-2万元。
预算金额:8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设计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成效较好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主体给予5万-15万元的补贴。
预算金额:4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五)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等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在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研发费用归集等各方面实施由专业机构对企业的专业服务和指导。
预算金额:4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六)加强农业园区、涉农企业技术创新。组织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支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其他涉农企业建立实验示范基地,引进新品种、开展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视实验、示范规模给予2万-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申报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创新型乡镇,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支持。
预算金额:45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七)支持以科技为主导的创新创业活动。大力支持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和发展,对开展活动较好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通过绩效考核给予1万-5万元的资金支持。
预算金额:5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八)对乡镇、开发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进行资金支持,视工作情况给予1万-2万元的资金奖励。
预算金额:20万元
完成时间:2026年底
四、附则
1、上述各项奖励资金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支出项资金额度可上下浮动和调剂使用。
2、县科技工信局购买服务开展的相关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并完整留存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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