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专精特新"奖励政策:九里亭街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九里亭街道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九里亭街道“科创街区”建设,充分释放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两大国家战略交汇叠加效应,积极融入松江大学城科创源建设,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建设“三新一中心”,全力打造松江东北部新质生产力硬核科技园区和现代服务业集聚高地,全力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双创”集聚高地。现根据区级产业政策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服务业发展
1、鼓励商贸企业持续发展。鼓励零售、批发等商贸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零售、批发、大宗贸易等商贸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2、推动文旅产业蓬勃发展。吸引具有影响力的文旅企业落户,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稳健运营和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3、鼓励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吸引投资类企业落户,鼓励扩大对外投资、稳健发展,引导企业聚焦新领域、规模化运营。对符合条件的投资类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4、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吸引具有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落户,支持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稳健经营、拓展市场,开展科技创新、获取融资支持、承接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1、培育在线新经济(电子商务)企业。吸引具有影响力的在线新经济(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规模化发展,支持企业完善供应链,鼓励企业流量投放、标杆创建与产业集聚。对符合条件的在线新经济(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科技创新与扩大投资,推动企业稳健发展,支持企业获取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3、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鼓励新材料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与品牌宣传。对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4、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做大做强、稳健发展,鼓励企业完善供应链,推动科技创新、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促进“小升规,规转强”。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支持总部经济与开放型经济发展
1、打造总部型经济集聚地。加大总部经济培育力度,支持总部型企业提升能级、稳健发展,鼓励企业创建市、区总部经济企业。对纳入培育体系的总部型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建。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与载体建设
1、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高质量企业落户,鼓励科技创新、获取融资,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鼓励企业优化内部治理。对符合条件的高质量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企业技术中心等高质量项目,按照区级支持资金最高1:1比例配套。
2、支持企业招才引智。鼓励企业开展人才分类认定、积分评定及安居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引进、租房支出等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3、推进园区载体提质升级。鼓励园区争创区级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星级服务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称号,支持园区改造升级与服务能级提升,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4、加强“科创街区”建设。深化街道“科创街区”建设力度,对列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成功纳入张江高新区等重点企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松江区“2+4”产业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给予相应支持。
五、附则
1、本政策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政策由九里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并可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2、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市、区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对于其它未列入的相关产业,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和本街道产业发展需求,确有必要鼓励支持的,可修订或另行制定专项政策。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追回资金并列入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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