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蚌埠市淮上区"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淮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淮上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兑现范围
申报单位须是在淮上区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政策内容
(一)支持创新主体发展
强化创新主体培育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对当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包括新申报和重新认定),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1.对服务我区的科技服务机构,当年服务企业5家及以上的,并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率达到百分之八十及以上的且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科技服务机构,按年度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
2.对服务我区的科技服务机构,采取年度考核制度。要求科技服务机构提交详细的服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为科技企业申报的项目、称号等)、财务报告等资料,并结合实地考察、数据核实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出优秀、良好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按照10%,按年度给予奖励2万元;良好等次比例按照20%,按年度给予奖励1万元。以上奖励可叠加享受。
(三)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给予核心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企业研发中心,给予核心团队2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附则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财政资金,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本政策由蚌埠市淮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
(三)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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