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成都市武侯区"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成都市武侯区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入实施“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行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立足武侯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推动工业发展提质增量
1.支持工业企业成长发展。对年生产规模首次达到 2000 万元且当年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按照 2000 万元(含)—5000 万元、5000 万元(含)—1 亿元、1 亿元及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咨询电话:85089130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2.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对连续 2 年生产规模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按申报前一年生产规模,2000 万元—1 亿元且增速超 25% 、1 亿元(含)—3 亿元且增速超 20% 、3 亿元(含)—5 亿元且增速超 15% 、5 亿元(含)—10 亿元且增速超 12% 、10 亿元(含)—30 亿元且增速超 10% 、30 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超 8% 六个档次,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咨询电话: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支持工业企业壮大发展。对年生产规模首次突破 3 亿元、5亿元、10 亿元、15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40 亿元、50 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65 万元、80 万元、9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咨询电话: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支持企业上榜晋级。对获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企业服务科,咨询电话:85082236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5.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并根据评定等级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智改数转”,对市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企业 20 万元、4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新经济发展科,咨询电话:85253365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6.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中小微企业核心业务上云用平台(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对评定为市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上云”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新经济发展科,咨询电话:85253365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首台(套)示范应用。支持工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力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购置设备 5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5% ,给予企业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对获得省、市认定产品销售奖励的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按市级财政支持额度的 10% ,给予最高 50 万元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咨询电话: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支持“工业上楼”。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工业厂房,参照市级相关补贴资金给予最高 300 万元配套奖励;对入驻工业载体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新增运营面积,连续 2 年每年给予最高 150 万元运营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咨询电话: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二、提振建筑业企业发展信心
9.鼓励建筑业企业发展。对 2024 年以来,首次申报当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 1000 万元的企业,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对第 2 年、第 3 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同比正增长的企业,每年给予 3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0.推动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对新增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新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 40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每新增一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再分别给予 2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1.促进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对 2024 年以来,企业申报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 1 亿元、且不低于上年产值的,给予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申报年建筑业总产值首次超过40 亿元、且不低于上年产值的,给予最高 3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建筑业总产值较上年每增加 1 亿元,给予 2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2.激励建筑业企业对外开拓。支持建筑业企业开拓区外建筑市场,2024 年以来,通过区外工程申报产值较上年每增加 1 亿元,给予企业 2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3.支持工程项目积极提升产值。对新办理报建手续且《施工许可证》内合同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建筑业产值申报的,按合同支付金额的 4‰,给予项目业主单位(区属国企除外)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 2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4.鼓励建筑业企业争创优质工程。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银(铜)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天府杯”等省级质量、安全奖项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芙蓉杯”等市级质量、安全奖项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5.鼓励建筑业企业创新发展。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一、二等级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法完成单位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出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施工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分别给予 30万元、20 万元奖励;对推广 B IM 技术(建筑信息建模)并列入省级及以上智能化建筑示范项目的施工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咨询电话:8507161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三、加大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
16.鼓励服务业企业成长发展。对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 2000 万元、1000 万元、500 万元、200 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商贸业企业,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成长”奖励。在此基础上,第 2 年、第 3 年经营实现持续增长的,每年再给予最高 6 万元的“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产业推进科(住宿业、文体娱乐业)
咨询电话:85929667、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7.鼓励批发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达到 30 亿元、50亿元、100 亿元及以上,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的批发业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企业年经营规模每增加 1 亿元,再给予梯度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300 万元。
对产业带动性强的批发企业,按照增长情况、产业带动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分梯度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咨询电话:8592966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8.鼓励商贸零售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达到 1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及以上,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存量商贸零售业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40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增速每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1 个百分点,再给予企业 5 万元奖励(最高 100 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500 万元。
对当年新注册的商贸零售业企业,年经营规模达到 1 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 1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年经营规模超过 400 亿元的零售企业,按照增长情况、产业带动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分梯度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商贸经济科,咨询电话:8533256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19.支持商贸业企业集群发展。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连锁企业、商圈等转型升级,对采取自营、联营等方式进行统一核算的运营企业,按照年度销售额(营业收入)1亿元(含)—3 亿元、3 亿元(含)—5 亿元、5 亿元(含)—10亿元、10 亿元(含)及以上,分别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300万元、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注册的运营主体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商贸经济科,联系电话:8533256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0.鼓励住宿业、文体娱乐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超过 200 万元且增速为正的住宿业企业,按年经营规模 2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1.5 亿元及以上七个档次,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25万元、4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每超过增速 5个百分点,再给予企业 10 万元奖励(最高 50 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
对年经营规模超过 500 万元且增速超过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按年经营规模 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1.5 亿元及以上七个档次,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25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每超过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 5 个百分点,再给予企业 10 万元奖励(最高 50 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1.支持餐饮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达到 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及以上,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区餐饮业平均增速的餐饮业企业,平均增速每高于 1 个百分点,分别给予 1 万元、3万元、5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1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会展经济科,咨询电话:85002769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2.鼓励互联网、软件、科研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营收超过0.5 亿元、1 亿元、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且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企业,分别给予 3 万元、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4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营收增速每增加 5 个百分点,再奖励 1万元(最高 10 万元)。对认定为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给予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新经济发展科,咨询电话:85253365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3.鼓励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超过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年经营规模每增加 3000 万元,再给予企业梯度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2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咨询电话:8592966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4.鼓励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超过 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 15 万元、30 万元、6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年经营规模每增加 300 万元,再给予梯度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 1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咨询电话:8592966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5.支持金融业企业做优做强。对增资额达 1 亿元及以上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按增资额的 1% 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单个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最高奖励 2000 万元、1000 万元。对年度营收达到 100 亿元、120 亿元、150 亿元的银行,分别给予 3000
万元、6000 万元、900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年度营收每超出10 亿元,奖励增加 1000 万元,增加奖励最高 40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科室:金融发展服务科,咨询电话:85265226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26.鼓励交通运输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对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及以上,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区道路运输业平均增速的道路运输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对年经营规模首次达到 1 亿元、2 亿元、5 亿元及以上,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区多式联运业平均增速的多式联运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
责任科室:交通运输管理科,咨询电话:8506240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27.支持微波射频企业串链成群。对采购非关联企业 500 万元及以上射频前端或模组产品的集群企业,按每年实际采购金额的5% 、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企业服务科,咨询电话:8508223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8.支持微波射频集群企业强资质拓市场。对企业开展射频集成电路新产品研发流片的,按照流片费用的 50% 、给予最高 30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 ISO 26262 产品功能安全或 A EC -Q 车规级标准认证的芯片产品,每款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 SEM I标准认证的材料、零部件、装备企业产品,每款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参加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国内外拓市场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 50% 给予奖励(最高 5 万元)。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企业服务科,咨询电话:8508223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29.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创新发展。对新入选全国 100强、50 强、20 强榜单的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打造特色人工智能、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40% ,给予建设主体最高 1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打造“研发设计+展示”的多功能产业空间、洁净生产空间等,对于实际投入超过 200 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的 3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新经济发展科,咨询电话:85253365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0.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企业拓市场提能级。鼓励采购人工智能软件或大模型服务,对年度采购或使用费用超过 100 万元的企业,按认定实际费用的 20% 、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通过采购、租赁等方式推动机器人整机产品应用的企业,按采购或租赁合同实际交易金额的 5% ,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机器人产品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新经济发展科,咨询电话:85253365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1.促进转化医学产业集群发展。对享受做大做强、特色消费场景、高水平活动(首秀、首发、首展等)、开设品牌首店等政策条款,并有效推动全区转化医学产业园区发展的企业,再按总奖励金额的 10% 给予叠加奖励;对年经营规模首次突破 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并有效推动全区转化医学产业集聚的医贸流通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总部经济科,咨询电话:8515289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2.提升转化医学专业服务能力。对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机构(C R O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机构(SM O )等医药外包服务机构,落户一年内项目服务合同结算金额突破 2000 万元的,给予最高 3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项目服务合同结算金额首次突破 5000 万元、
1 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最高 1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区内医疗机构与医药研发外包服务机构(C R O )、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机构(SM O )等医药外包服务机构协同发展,按其业务合同结算金额的 5% ,给予医疗机构每年最高 100 万元奖励、支持年限不超过 2 年。鼓励合同研发生产机构(C D M O /C M O )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为非关联药械企业提供服务、且年服务合同结算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按其服务金额的 10% 给予奖励,单个品种最高奖励 200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5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咨询电话:85508598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3.推动电商产业集群发展。鼓励打造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人才孵化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多业态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对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20 家、年经营规模不低于 3 亿元的,给予运营方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 1 万平方米、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30家、年经营规模不低于 5 亿元的,给予运营方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 2 万平方米、入驻企业数量不少于 50 家、年经营规模不低于 10 亿元的,给予运营方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电子商务科,咨询电话:8509914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4.支持文创企业发展。对首次申报年营业收入超过 200 万元的文创企业,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科室:文化发展科,咨询电话:85559525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5.支持版权企业发展。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版权示范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升级档次的企业和园区,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齐差额。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科室:文化发展科,咨询电话:85559525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36.支持影视产业发展。对影视企业申报投资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影视作品,给予最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武侯区取景拍摄、且有助于展示武侯城市形象的影视作品,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影视企业作为出品方或主要生产制作方,发行和放映的电影作品、网络影视作品,给予最高 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央视或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省级卫视首播的影视作品,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际、国内知名奖项或提名的影视作品,给予最高 8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科室:文化发展科,咨询电话:85559525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7.鼓励文体旅行业设备更新。对企业开展的核定总投资 5 万元—500 万元的营利性项目,按照总投资金额的 10% 、给予最高50 万元一次性奖励;核定项目总投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按照总投资金额的 15% 、给予最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 1年只能申请一次。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8.支持数字创意和电竞企业发展新业态。对进行产品研发、品牌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的数字创意企业,按照其综合转化效益的 2% 、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对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并获得版号、正式上线运营时间满 1 年、至少获得 1 项国家级重要奖项或入围国际知名游戏评选榜单的自主研发游戏,按项目研发总费用的 30% 给予奖励(最高奖励 1000 万元)。支持健康向上的体育竞技游戏研发、电子竞技直播运营、体感游戏引擎打造、“电竞+”衍生品开发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打造集聚电竞研发、赛事、培训、直播等全产业链条的专业园区,对通过年公开申报评审立项、具有良好带动效应、具备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游戏电竞产业化项目,参照所获市级补贴金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开展项目推广、文化传播、展览展演等各类活动的电竞企业,按照活动费用的 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 30 万元)。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39.支持培育体育竞技人才。对通过社会力量和市场化机制训练培养运动队和运动员,并在各级体育赛事中取得相应成绩或输送人才的企业,参照所获市级奖励金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体育科,咨询电话:850750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0.支持音乐产业集聚发展。对年经营规模达到 5000 万元、1亿元、2 亿元及以上的音乐企业,分别给予 80 万元、100 万元、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此基础上,企业年经营规模每增加 5000万元,再给予 20 万元梯度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300 万元。对首年度与知名音乐平台或头部企业达成 3 个及以上合作项目的音乐企业、经纪机构、音乐人,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获得知名音乐企业或专业基金投资(投资额不低于 200 万元)的初创期音乐企业,按照其年度获得实际投资的 2% 、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引进 5 个及以上高能级优质音乐项目的运营机构,给予最高 100万元奖励。
对产业带动性强的音乐文创企业,按照其增长情况、产业带动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分梯度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1.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对新评定的三甲、三乙、二甲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享受市级奖励政策的同时,再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咨询电话:8508488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2.鼓励二手车企业加快发展。对年二手车经营规模达到 500万元及以上、增速为正且高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二手车企业,按照企业二手车零售额的 5‰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企业二手车年零售额高于 2 亿元,再额外奖励 100 万元,之后每超出 2 亿元、额外奖励 100 万元(最高 5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商务商贸科,咨询电话:8533256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五、突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引领作用
43.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 200 万元—1000 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 10% ;研发投入 1000 万元—5000 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 5% ;研发投入 5000 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 3% 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研发投入增量的 5% ,分别给予最高 30 万元、50万元、100 万元奖励。基于人工智能控制系统、交互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及人形机器人“大脑”、伺服系统等关键技术群进行攻关的,奖励上限可提高至 2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4.支持企业开展创新产品研发。采取“揭榜挂帅”方式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按照单个项目实际投入的 20% 、给予最高 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实际到位奖补资金的 10% 、给予最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牵头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任务且研发成果实现落地转化的企业,按照项目自筹资金的10% 、给予最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5.加快建设创新转化平台。支持聚焦微波射频、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建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对投资额超过 500 万元并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建设主体,按照投资额的 10%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按照其年服务性收入的 30% 、20% ,每年给予建设主体最高 100 万元奖励、支持
年限不超过 2 年。鼓励中试项目孵化,对落地转化的中试项目,按照每项不超过 20 万元、每家企业最高 200 万元给予奖励。支持
国内外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领域,组建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6.支持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 20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分别给予 100万元、3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建成的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按照考核等次,最高给予 50 万元运营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7.壮大技术转移交易服务平台。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开展需求挖掘、技术匹配、概念验证、市场对接、项目落地等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根据运营绩效,给予最长 2 年、每年最高 100 万元奖励。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市场化聘用技术经纪(经理)人,每家机构每年最高奖励 10 万元。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8.支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对购买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非关联单位科技成果的企业,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 4% 、给予每项最高 10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300 万元。依据上年技术输出方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按照 0.1‰的比例、给予企业最高 5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49.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高校院所人才带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的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0.支持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国家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复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科技创新科,咨询电话:85363037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51.支持新药研发。对完成临床前研究、取得临床试验批件或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一类创新药,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20% ,给予企业最高 400 万元奖励;对完成Ⅰ 期临床试验、进入Ⅱ期临床试验的一类创新药,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 30% ,给予企业最高 700 万元奖励;对完成Ⅱ 期临床试验、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一类创新药,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 35% ,给予企业最高 2000万元奖励;对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一类创新药,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 40% ,给予企业最高 30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 1 亿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咨询电话:85508598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2.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对进入国家和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且首次取得注册证并落地生产的产品,按研发投入的 40% 、给予最高 800 万元奖励;对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化类诊断试剂、低值耗材除外),按研发投入的 4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对完成产品检验、生物学试验等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相关检验检测的产品,按检验检测费用的 50% 、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每年最高 100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累计奖励 15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咨询电话:85508598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3.鼓励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①对拥有 5 件及以上维持年限超过 10 年的发明专利权利人,给予最高 1.5 万元奖励;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 T)途径或经国家保密审查后,取得 3 件及以上外国(地区)发明专利权利人,给予最高 8 万元奖励。②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项、四川省专利奖项的权利人,分别给予最高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按照 2 万元/件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最高 4 万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咨询电话:85084331
申报类型:①易申快享②免申即享
54.鼓励知识产权高效管理运用。①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国际管理标准认定的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国家管理标准认定的企业,给予 2 万元奖励。②对新获批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分别给予 20万元、5 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基地、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 6 万元、3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咨询电话:85084331
申报类型:①易申快享②免申即享
六、推动消费提质增效
55.鼓励发展消费新高地。对年度汇算零售额首次达到 500 万元(含)的品牌首店,按照全球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择优分别给予 120 万元、60 万元、40 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开展首秀、首发、首展等活动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择优分别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消费场景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商贸经济科,咨询电话:8533256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6.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在省级、市级示范消费场景或区内重点消费场景举办省、市、区主题消费活动的企业,按其实际投入的 30% 给予奖励(每年最高 100 万元)。上级有同类支持政策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商贸经济科,咨询电话:85332562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7.激发平台经济动能优势。鼓励平台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拓展网络销售渠道。鼓励企业以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平台方式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对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 1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 5万元、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电子商务科,咨询电话:8509914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8.强化电子商务全面赋能。推动新技术、新模式与电子商务加速融合。对在线上开展实物商品或餐饮自营销售、且年销售增速超过 10% 、年线上经营规模增幅超过 10% 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对年线上经营规模较上年增长超 20% 、30%的企业,再分别给予 20 万元、3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电子商务科,咨询电话:85099147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59.支持餐饮名店发展。对被评定为老字号、米其林餐厅、黑珍珠餐厅的企业,按照对应等级,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对新开设的国际国内知名连锁餐饮品牌,最高给予企业 20 万元奖励。对入选省级、市级、区级“名店”等榜单评定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4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会展经济科,咨询电话:85002769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0.繁荣演艺市场。对主办营业性音乐演出活动且结算年观演人次累计达 3 万人、6 万人、15 万人、30 万人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40 万元奖励。对引进国内外经典优秀音乐剧目的企业,给予单场最高 5 万元奖励(最高 50 万元)。鼓励音乐及数字创意企业举办重大音乐及文化活动,经事先申报,按照单个活动实际投入的 50% 、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鼓励传统剧场、主题公园、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打造演艺新场景、新空间,年音乐演出场次超过 100 场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1.支持打造文旅新业态和建设特色场景。支持企业打造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文旅消费新业态特色区、特色项目、特色街区。对被评定为省级以上融合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定为市级文旅消费新业态特色区、特色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特色街区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免申即享
62.支持创建文旅品牌。对新创建为国家 3A 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单位,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天府旅游名牌的,给予名宿 5 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名品、名导 5000 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权威部门认定的品牌,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创建单位 100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旅游民宿等称号的企业,参照所获市级奖励的 50% ,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引入国际品牌酒店或管理公司新建高端品牌酒店的,分别给予业主方、项目运营单位最高 4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市级以上部门授牌特色主题博物馆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精品奖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申请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传承人),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2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3.鼓励举办文体旅赛事活动。对举办国家级、省部级文化旅游赛事活动的企业,按照活动总费用的 50% 、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举办国际性、全国性体育竞赛,按照每个项目所获市级奖励金额的 50% 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4.支持扩大文旅产品供给。对在省市旅游线路中串联辖区文博、景区景点、新消费场景等点位,年接待游客总数超过 5000 人次的旅游企业,每条线路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接待境内游客数超过 2000 人次或境外游客数超过 500 人次的旅行社,按照最高每人 30 元/天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年最高 60 万元)。对配合省、市、区、行业协会举办促消费活动的市场主体,按照实际投入的 30% 给予奖励(每年最高 1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七、促进外贸外资转型发展
65.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持国际贸易企业、外综服平台企业发展,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按照年经营状况、增长情况、产业带动、开拓创新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分梯度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咨询电话:85002768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6.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推动“蓉品出海”,支持企业通过国际性展会和经贸促进活动拓展海外市场,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150万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工业运行科
咨询电话:85002768、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7.支持创新成果海外授权。对将创新成果以知识产权(专利)方式,授权许可给国外非关联企业开展商业化开发(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海外授权交易额在 10 亿美元以上、首付款实际到位超过 1 亿美元的生物医药企业,给予最高 10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咨询电话:85508598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8.鼓励文化贸易出海。对年文化产品及服务贸易额超过 20 万美元的数字创意企业,按照境外销售收入的 2% 、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年核心文化产品及贸易额超过 50 万美元的贸易平台企业,按照境外销售收入的 5‰、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支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年出口贸易额超过 20 万美元、50 万美元、100 万美元的文化创意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给予 2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文体旅局
责任科室:产业推进科,咨询电话:85062154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69.鼓励外商企业大额投资到位。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外商投资企业,年FD I到资额达到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按照实际到资额的2% 、2.5% 、3% 分别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同一年最高奖励1500万元。
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责任科室:产业综合促进科,咨询电话:8529213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八、支持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70.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对投资实体经济企业、且累计到位投资额不低于 5000 万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其投资额的0.5% 补贴管理机构,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补贴 500 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科室:金融发展服务科,咨询电话:8526522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1.鼓励资本市场直接融资。①对通过发行 1 年期及以上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 0.1% 、每年最高补贴 100 万元;对通过发行1 年期及以上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集合债等进行直接融资,且单笔融资额达 2000 万元及以上的非上市企业,每笔补贴 10 万元、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 万元。②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 R E ITs的原始权益人,按其融资规模的 0.1% 、给予最高 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科室:金融发展服务科,咨询电话:85265226
申报类型:①易申快享②免申即享
72.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贸易、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民营企业,通过银行机构获得贷款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设备更新等,年度贷款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每笔贷款须达 100万元及以上、实际贷款期限达 1 年及以上,微波射频产业企业可放宽至 1000 万元以下),按申报当月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 50% ,给予单户企业最高 50 万元贴息,同笔贷款不重复享受国家级、省级、市级贴息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科室:金融发展服务科,咨询电话:8526522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3.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结合武侯产业发展特色新开发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单个产品按首个完整年度融资额的0.5% 、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补贴 50 万元;对针对大健康领域新开发保险产品的金融机构,单个产品按首个完整年度保费收入的 0.5% 、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贴,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补贴 30 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科室:金融发展服务科,咨询电话:8526522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4.鼓励利用知识产权融资。①对通过银行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②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对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最高奖励20 万元,单笔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本条款与其他条款不重复兑现。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咨询电话:85084331
申报类型:①易申快享②免申即享
九、支持产业载体建设
75.鼓励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运营。对总投资在 30 亿元以下、30 亿—50 亿元、50 亿元以上,且实质性开工或投运的市级重大产业化项目,分别给予 30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责任科室:产业综合促进科,咨询电话:8529213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6.支持提升园区运营质效。鼓励专业运营机构参与产业园(专业楼宇)运营,聚焦主导产业引育优质企业,每年给予运营机构最高 1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楼宇经济科
咨询电话:85089130、85565539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7.支持特色产业园建设。鼓励园区聚焦制造业细分领域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对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特色产业园(重点点位)的,给予单个园区最高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工业运行科,咨询电话: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8.提升楼宇载体产业支撑力。鼓励通过注资盘活烂尾(闲置)楼宇、投资改造更新楼宇、收购分散楼宇产权、整体租赁运营楼宇、保持楼宇自持比例、提高产业集聚度等方式提升品质,给予出资方或运营方最高 500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科信局
责任科室:楼宇经济科、工业运行科
咨询电话:85565539、85089130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79.鼓励加快建设医药健康载体。对在武侯区产业化,且年实际投资超过 1000 万元的医药健康企业(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数字健康、核医学等),按其投资额的 5%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支持年限不超过 2 年。鼓励企业利用武侯区土地、厂房、楼宇等载体建设打造同位素及核素药物、先进加速器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验室或专业园区,按项目总投资的 40% 、给予建设主体最高 5000 万元奖励。对新建或改造高端医疗器械方向 G M P厂房、并获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通过项目备案后,按实际新建或改造费用的最高 40%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支持。对入驻核医学、核技术应用企业数量、租赁面积占比均达 60% 及以上的载体,每年给予运营方最高 500 万元奖励、支持年限不超过 2年。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科,咨询电话:85508598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80.鼓励加快建设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特色园区。对入驻人工智能、机器人和高端软件企业及机构,宗地计容建筑面积在 15000平方米及以上、竣工投用 1 年内入驻率达到 85% 的园区,给予运营管理方 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此外,竣工投用 2 年内入驻率达到 85% 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科协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部,咨询电话:85027516
申报类型:易申快享
十、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武侯区合法经营、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活动有促进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机构,不得虚报瞒报经营数据。
(二)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报,此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由政策制定单位负责做好解释。
(三)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区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
(四)本政策实施细则由政策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并解释。
(五)本政策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6 年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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