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专精特新"奖励政策:车墩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

车墩镇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
为进一步提升车墩镇产业发展能级,加快构建“2+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文旅影视、时尚消费品两大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发展集聚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先行区,特制定本政策规定。
一、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一)增强产业发展韧性。对本镇产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补链强链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本镇产业发展导向,具有重大引领示范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补链强链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二)鼓励重点项目投资。对总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对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有助于补强本镇产业链短板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
(三)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本镇产业导向的项目,根据企业规模能级、梯度培育、创新能力、市场拓展、人才引进等综合情况,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
二、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符合本镇产业导向,在细分领域拥有较强竞争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
(五)鼓励开展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产业关键领域核心环节开展联合攻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三、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六)壮大文旅影视产业集群。加大对文旅影视产业企业发展支持力度,建立本镇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七)打响时尚消费产业品牌。加大对时尚消费产业企业发展支持力度,建立本镇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四、构建卓越产业生态
(八)推动建设产业集聚区。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构建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对经认定的产业集聚区,根据集聚区内相关主体在项目孵化、平台建设、场景应用等方面对产业链赋能作用,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九)支持园区载体建设。支持高标准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未来产业园区,提升软硬件配套效率,推动园区特色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根据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结果,对综合发展水平较好的园区,给于最高1000万元支持。
(十)支持专业化孵化载体建设。对在本镇运营、聚焦“先进制造”与“影视文创”领域、孵化绩效显著的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每成功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推动企业在本镇实现产业化落地,经年度评定,给予最高10万元/家的奖励,最高给予运营方300万元支持。
(十一)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外溢发展,对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发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用,按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另按照并购额2.5%补贴,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
六、附则
本措施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措施由车墩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本区颁布的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最新政策为准;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申报优惠政策的企业,自发现之日起应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尽快追回扶持资金,应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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