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
新余市渝水区"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渝水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奖补方案
渝水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奖补方案
为落实《新余渝水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渝水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通过科学引导政策推动,,在试验区建设中,实现全区制造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完善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全面完成试验区建设,为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路径、新业态、新机制。通过三年的试验区建设,全区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迈进2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 GDP 达到 40 %以上。
二、奖补范围
(一)在渝水区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
(二)企业须有立项、备案、环评等手续文件
(三)奖补范围分为:制造业装备智能化改造类、信息化提升类、技术创新类项目、绿色环保低碳类、工业数字化平台类、工业信息安全类、企业上二级节点等项目。
(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含新建、续建、投产不足1年(实为企业续建)的项目。
(五)企业当年度对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企业当年度信息化建设投资(含硬件和软件)50万元以上的项目。
(六)新出让矿山的建设项目。
上年度及评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
(一)被税务机关立案查处,被定性为偷逃税、骗取出口退税的
(二)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或企业有不良贷款并被法院起诉的企业。
三、奖补标准
(一)推进制造业装备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装备更新升级。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安全、环保节能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数控化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行动。对企业智能化改造,购置新设备、生产线100--200万元(含200万元),按购置价10%给予奖励,200-.500万元(含500万元),按购置价159给予奖励 500 万元以上的,按购置价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二)普及企业信息化提升。全面普及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研发设计信息化、制造过程与装备信息化、电子商务信息化等建设。对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 购置价50万元以上的,按其购置价 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普及企业上云上平台。全面普及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即: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鼓励企业在平台购买应用软件(即:软件即服务 SAAS)、鼓励企业根据我区的产业基础和特点建设行业云平台(即:平台即服务 PAAS)。对企业上云上平台费用3万元/年以上的,连续三年按每年实际费用的 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年。
(四)鼓励工业数字化云平台建设。鼓励有能力的本地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建设工业数字化平台,建立专门的平台运营团队为全区企业提供网络、工业生产管理软件、数字化人才培养、打造标杆示范 5G*数字车间、5G+工业互联网应用等,培训企业数字化人才每年不少于 30 人,打造 5G+数字车间、5G+工业互联网应用企业每年不少于3家。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给予工业数字化平台运营奖补 50 万元,第二年给予工业数字化平台运营奖补30 万元,第三年给予工业数字化平台运营奖补 20万元。
(五)全体系网络安全平台建设。随着园区、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企业的网络安全、工控系统、数字化资产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为确保企业网络和数字资产安全、企业生产管理的正常运行。计划打造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从网络安全平台建设、企业网络安全人员培训、网络安全预警、安全态势感知、网络安全处置等全放位推进。鼓励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组建运营团队为全区企业服务,每年为企业培训网络安全人数不少于30人、服务企业不少于10家(安装网络安全探针企业不少于5家)。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给予工业数字化平台运营奖补50万元,第二年给予工业数字化平台运营奖补30万元,第三年给予工业数字化平台运营奖补 20 万元。对接入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的企业,每家补贴4 万元。
(六)大力推广企业标识解析体系建设。为了快速提高企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接入工信部主导的新余市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平台,对接入的企业,每家企业奖补3万元。
(七)推进 5G数字化车间(工厂)作示范。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工厂)改造,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原则上需要5G、ERP、ES、SCADA等系统),提升数控化率和智能化水平。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5G+数字化车间(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类等相关示范企业荣誉的,单个示范类奖励金额分别 50 万、20 万元、10 万元。
(八)鼓励技术创新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 万元、2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行业小巨人、省级领航的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九)落实双碳双控机制。探索推进双碳转型发展新路径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低碳、零碳、负碳产业。推进建立钢铁产业能耗双控制度,完善能耗双控指标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地区发展的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以单位能耗核算,比上年度节约10万度电以上,按每度电0.1元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数据以税务、电力两部门为准)
(十)推动绿色转型升级。支持推广应用绿色环保低碳技术推进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推动绿色创建专项工程,打造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全面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20万元奖励。
(十一)其他类企业。企业加强技术装备更新升级、采用新技、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安全、环保节能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的技改投入。以上经评估认定后 按其当年购置设备实际价格按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年。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报申报材料(一式贰份)。
(二)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或提供有企业和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上一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证明企业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财务情况。
4.申报通知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年购置设备(系统)的合同、税务发票、记账凭证及付款原始凭证,设备及改造前后照片等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和所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6.对申报”信息化提升类项目”奖补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咨询合同、服务用户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
7.对申报”技术创新类项目”奖补的,以证书为准。
(三)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统一用 A4 纸装订成册,连同电子数据报送到所属辖区。各辖区组织推荐所属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后,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奖补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准,主要审核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奖励或补助条件,拟定具体的奖补金额等。
五、资金拨付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根据对企业申报审查和核准结果,提出资金安排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根据区政府审批的资金安排计划,由区财政局按资金拨付程序办理。
六、监督管理
区工信局、项目属地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
七、其他
(一)申报单位应提供完整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全额收回奖励资金外,该企业将被列为失信企业,取消其申请项目和资金的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金来源为省里拨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和属地配套财政资金,国家、省、市、区同类项目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三)当年累计奖补资金超预算资金总额时,所有奖补资金按相应比例调整;当年累计奖补资金小于预算资金总额时,则项目当年资金剩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四)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31 日。
(五)本方案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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