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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已经取得期限一年(含一年)以上银行贷款的企业(不含以个人名义贷款、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发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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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小巨人”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以上(含),按以实际贷款合同的贷...
对获得“科担贷”或“科创贷”融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按银行基准利率和担保费率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参考依据:江汉区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
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等,上年度贷款规模增量在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支持;上年度贷款规模增
将每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总规模提高到200亿元,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予以年化1%的贴息补助,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
对企业通过市科技信用贷款、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所发生的利息,及投保相关科技保险所产生的保费支出,按所获市级贴息贴保金额的50%给予支持;对有效期内的市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对当年通过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照当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的50%进行补贴,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已结清的单笔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利息总额(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计算
对银行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定比例的一年期“专精特新贷”银担专属产品,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不高于1%的贷款贴息支持,
对当年度资格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 和“双百计划”人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当年结清单笔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第十五条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协助其申请省级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在申请获得省级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基础上,鼓励企业继续加大生产、创新和研发投入,给予企
当年度已经取得期限一年(含一年)以上银行贷款的企业(不含以个人名义贷款、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发展),按...
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小巨人”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以上(含),按以实际贷款合同的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