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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重大研发、重大技改、投资扩产等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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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信贷投入的撬动作用,推广“扬创贷”“积分贷”,对符合 “苏科贷”“专精特新贷”...
对企业通过市科技信用贷款、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所发生的利息,及投保相关科技保险所产生的保费支出,按所获市级贴息贴保金额的50%给予支持;对有效期内的市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对当年通过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照当年实际支付银行利息的50%进行补贴,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已结清的单笔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利息总额(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计算
对银行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定比例的一年期“专精特新贷”银担专属产品,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不高于1%的贷款贴息支持,
对当年度资格有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 和“双百计划”人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当年结清单笔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多12个月贴息,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第十五条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协助其申请省级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在申请获得省级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基础上,鼓励企业继续加大生产、创新和研发投入,给予企
(二十一)贷款贴息。当年度已经取得期限一年(含一年)以上银行贷款的企业(不含以个人名义贷款、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发展),按不超过当年已支付利息的10%给予最高不超
一、奖励对象:获得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奖励条件:对其获得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教并按省要求时间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补助
七、强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强梯次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贷款利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利息总额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小巨
第十四条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重大研发、重大技改、投资扩产等获得银行贷款的、给予企业按...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信贷投入的撬动作用,推广“扬创贷”“积分贷”,对符合 “苏科贷”“专精特新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