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
-
推广“扬创贷”“积分贷”,对符合科创型企业首贷和“苏科贷”“专精特新贷”贴息条件的贷款,市县统筹给予...
-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商业银行贷款,对企业当年度...
推广“扬创贷”“积分贷”,对符合科创型企业首贷和“苏科贷”“专精特新贷”贴息条件的贷款,市县统筹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支持,鼓励探索企业“科创债”融资等新模式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商业银行贷款,对企业当年度年日均贷款余额按当年12月31日1年期LPR利率的50%给予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可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贴息年限不超
对科创型、成长型、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贷款给予贴息,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工业企业和“千企技改”“双百双新”等工业项目。对企业1000万元
当年度已经取得期限一年(含一年)以上银行贷款的企业(不含以个人名义贷款、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发展),按不超过当年已支付利息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息补助;
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小巨人”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以上(含),按以实际贷款合同的贷款利息的50%给予企业贴息,每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当年有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给予最高100%贴息,贴息期1年,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政策依据:淮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给予等额的市级配套支持。对未获省级支持且未享受过“数字贷”贴息的企业,对其获得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按最高不超过贷款利息
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单项冠军工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发生的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贷,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重点工业企业的研发和技改提供融资支持,给予1.5%财政贴息,最长贴息2年。参考政策:
推广“扬创贷”“积分贷”,对符合科创型企业首贷和“苏科贷”“专精特新贷”贴息条件的贷款,市县统筹给予...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商业银行贷款,对企业当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