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
[惠州市]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以下简称《细则》)和省、市工信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非到期的,请勿申请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非到期的,请勿申请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博罗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三)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四)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之后,由县科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审查合规经营等情况。通过初审的企业,县科工信局向市局推荐。
四、其他要求
(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另外,要协助通知到辖区每家复核企业。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需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的可同时申报,不以创新型结果未公布为由,限制企业申报或不予审核。
(四)相关规定:
(1)、5月16日前完成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同时报送附评价(复核)汇总表(附件1);8月1日前完成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同时报送认定(复核)汇总表(附件2)。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逾期的或材料明显不全的,不予受理。
(2)、所有申报,均需提交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用U盘拷制申报材料的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报送至博罗县科工信局民营经济股(508室)。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176号。
附件目录:1.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信息表
2.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信息表
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
5.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6.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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